美國西岸為生命而走

張大忻

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六Roe v. Wade三十三週年前夕,支持生命人士( pro-lifers)在舊金山舉行「西岸為生命而走」(Walk for Life West Coast) 的反墮胎遊行。一大清早,睜開惺忪的睡眼,聽見窗外的雨聲,心想:但願只有南灣下雨,希望舊金山放晴。太座向來比我早起,已經打開電腦查詢氣象:舊金山是陰天,下午會轉晴。感謝天主,免我等受風雨之苦!

Our Lady of Peace天主堂有組團參加遊行。報名的教友十分踴躍,我太晚登記,巴士已滿座。聖荷西教區內沒有別的巴士,我只好獨行。吃完早餐,帶著乾糧及飲水,便開車前往Milbrae轉乘BART。到了Embarcadero站,步行至Justin Herman Plaza,廣場內已經聚集著來自各地熱愛生命的兄弟姊妹們。參與者舉著的旗幟,大多是來自北加的教友組織,但也有教外的團體。放眼看去,有銀髮的老人家,有中年的朋友,有推著嬰兒車、提攜著子女的父母,更有許多年輕的中學生、大學生。這一代的年輕人,可以說是墮胎浩劫的生還世代。自從一九七三年聯邦最高法院的Roe v. Wade裁決,判定墮胎合法,美國每年平均一百三十萬胎兒死於墮胎手術。死於藥物墮胎的胎兒,年平均更高達一千四百萬。許多這年輕一代的同輩,根本沒有出生的機會。然而這些年輕朋友踴躍的參與,為pro-life運動帶來無限的希望。

「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2540)為和每年在華府舉行的March for Life相呼應,去年一月二十二日逾七千人湧入舊金山,參與第一屆「西岸為生命而走」。「三藩市」雖具聖方濟之名,「天主教徒市長」紐森及某些市府官員帶頭不歡迎Walk for Life West Coast,堅決支持所謂「婦女生育權的選擇」,殊不知軟弱無助的胎兒有何選擇權。當天千餘墮胎支持者出動反示威,其中並有人與維持秩序的警員發生肢體衝突而遭逮捕。當晚某電視台報導有示威者被捕,卻不提是哪一邊的人。如此選擇性的報導,似乎刻意扭曲真相。

今年的第二屆「西岸為生命而走」,人數多於去年的兩倍,約一萬五千人。根據主辦單位的網站(http://www.walkforlifewc.com/)所說,此遊行雖然以「西岸」命名,參加者有遠道來自阿拉斯加及佛羅里達的。在舊金山總教區John Wester主教帶領的祈禱之後,Ignatius Press創辦人耶穌會士Joseph Fessio神父頒發Gianna Molla (註一)Pro-life英雄獎給Jim Holman先生。Fessio神父說:Holman先生為父母知曉權法案(Parent’s Right to Know initiative註二)奔走,出錢出力。多年來他並時常到墮胎中心旁的人行道上,勸阻去墮胎的女性,拯救了許多無辜的胎兒。

Roe v. Wade判決之後,曾經有些基督教教派表示贊同,認為那是給天主教「試圖主宰美國道德規範」的重創。他們為反對天主教而做的錯誤決定,助紂為虐,允許「即時墮胎」(abortion on demand)成為以屠殺來謀取暴利的行業。當時投票贊成墮胎的已故聯邦大法官Thurgood Marshall,為表明他個人服膺的「政教分離」信念(憲法上並無此明文規定),在任職期間不參加所屬的聖公會之主日崇拜。可笑的是今天美國聖公會有人推動為Marshall大法官「封聖」。更令人痛心的是某些天主教的政客公開支持墮胎,並狡辯他們個人的信仰與參政的行為可以分開。倘若政教必須分離,政壇便容不下不是耶穌的兄弟。「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1250)

根據警方的統計,今年只有不到五百名支持墮胎者出現。遊行之前,他們便在廣場內流竄,或手持象徵暗巷非法墮胎(back alley abortion)的鐵絲衣架,或敲打塑膠水筒鼓,或高舉醜陋的標語雕像,企圖引起混亂。遊行開始後,警察以路肩為界,把兩方分開。走在路上的pro-lifers,邊走邊唸玫瑰經、唱聖歌、默禱,一片平安祥和之氣。路邊的pro-aborts,不是奇裝異服、鼻環刺青,就是口出惡言、舉止猥褻,滿臉兇惡與憎恨。(影音請看http://www.walkforlifewc.com/history2006.htm)耶穌在最後晚餐的話:「你們拿去吃罷!這是我的身體。」與人行道上傳來單調反覆的叫囂:「我的身體!我的權力!」,有若天堂與地獄的對比。

遊行隊伍達終點Marina Green,天空已放晴。大家不約而同地向辛苦的舊金山市警局警員們揮手致謝,警員們也以微笑答應。我們應該是他們遇到過最和平溫厚的「示威群眾」。汪中璋主教帶領祈禱後,活動圓滿結束。主辦單位周全地把有需要的人載回起點。我手持women deserve better than abortion的標語,穿過廣場,走回BART的地下站。過街時,這到底是舊金山,幾個二三十歲的路人對我指指點點:「你看他手上的標語!」我要是身處十六世紀的英國,膽敢如此「反動」,可能早就和宰相Thomas More與主教John Fisher二位聖人一樣被砍頭殉教了。話又說回來,至少現在效法聖人追隨主耶穌基督,還不至於被砍頭。既然不必擔心自己的腦袋,我們還有什麼好怕的?

註:

一、        Gianna Beretta一九二二年十月四日生於義大利Magenta的天主教家庭。一九四九年授醫學及外科學位,翌年執業。一九五四年與Pietra Molla相識於一位神父朋友的首祭。一九五五年結婚。育有一子三女。一九六一年懷孕時,罹患子宮癌,接受手術治療時堅持要求醫生保住胎兒。次年四月二十一日產下么女,名Gianna Emanuela。一週後辭世,年三十九。一九七七年第一個奇蹟在巴西發生。一九七八年Giovanni Colombo樞機及十六位Lombardy主教會議成員向教宗請願申請列聖品案。一九八六年開列聖品案。一九九二年第一個奇蹟宣佈為第三級。一九九四家庭年四月二十四日宣為真福品。二零零二至零三年調查確認第二個奇蹟。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六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羅馬冊封Gianna Beretta Molla為聖女。

二、        加州去年十一月的73號提案(Prop 73)雖以些微百分點未通過,它將捲土重來,希望在二三月間收集九十萬登記選民的簽名。詳情請看網站http://www.parentsright2know.org/page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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