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的祝聖食品  

摘錄趙一舟神父著 「我們的節慶」

由於四旬期守齋的緣故,到了復活節,在用食物之前,先予以祝聖。第七世紀時已有祝聖羔羊的記載,以後又補加了油脂和火腿的祝聖。第十二世紀時,又開始了雞蛋的祝聖,此蛋多塗以紅色。在禮儀改革前的聖教禮典中仍保留了羔羊、蛋、麵包的祝聖經文。

祝聖羔羊的經文使人想到梅瑟領導依色列人逃離埃及時,是藉由羔羊的血,這羔羊﹝後來稱為逾越節羔羊﹞是耶穌的預像:祂是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藉著祂在十字架所灑的血,使人類擺脫罪惡與魔鬼的奴役。在歐洲許多國家,此復活主日的主餐均食羔羊肉。

蛋很早就有其象徵意義:象徵春天──新生命的開始。到了基督徒的時代,更賦予一層宗教意義:象徵耶穌復活走出石墓。復活節用蛋表示喜樂,另有一實際原因:在很早的時期,通常四旬期守齋時也禁止吃蛋。祝聖蛋的經文祈求天主使之成為健康的食品,要為慶祝耶穌的復活;懷著感激之情去食用。

祝聖麵包的經文使我們想到耶穌是天使之糧是永生的活糧。在歐洲許多國家中,復活節時通常烤製特別的復活節麵包,麵包上畫有耶穌基督的字樣、或十字架、或羔羊的圖樣。因此麵包的祝聖禮也使人憶及基督的逾越奧跡。

梵二新訂祝福禮典中,有新編的食品祝聖儀式和經文,主要的目的是要聖化教友的日常生活,使宗教信仰與日常生活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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