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經書知多少() 顧光中神父

我們相信耶穌的基督徒知道經書包括舊約和新約。上次談到新約是耶穌誕生後第四世紀教會從一百多篇作品中,認定這二十七篇為新約。耶穌死後一、二世紀沒有〝新〞約,只有舊約。舊約是猶太人傳統的經典。宗徒們熟讀的是舊約,不是〝新〞約。耶穌死後,宗徒們仍舊尊重舊約。一個極大的轉折點是宗徒們用舊約聖經來證明耶穌就是默西亞。對舊約的解釋已由猶太經師們的解釋轉到基督信仰。這一點讀瑪竇福音、宗徒大事錄和其他新約作品中都可以看出。正統的猶太經典已成了基督信仰的經典。經典中的奧義,基督徒只有在聖神啟示下,能做正確的解釋。從此,這部猶太經典成了基督徒的〝舊〞約。記錄默西亞的啟示就是〝新〞約,舊約必由新約來解釋,新約代替了舊約,新約舊約一同在耶穌基督內,成了一個啟示。

在教會尚未鑑定新約經書之前,地方教會採用的作品完全相異。基督徒單獨集會或舉行聖餐,也都讀舊約。最早公讀的新約作品是保祿書信。在福音經書出世之前,集會時朗讀耶穌的語錄,有時也讀耶穌講的寓言和其他集子。當福音經書問世後,各地信徒集會便在誦讀舊約之後,誦讀保祿書信,然後再讀福音,這個作法一直流傳到今日天主教彌撒的第一部份。

尊崇耶穌的福音為聖經,自是名正言順,凡信從耶穌為基督的信徒均無異議。然而視保祿書信為聖經,是否也該接受其他宗徒的書信呢?如果接受宗徒和門徒的作品為聖經,是否也該採用其他信徒的著作呢?問題越來越複雜,著作也越來越多。各地教會公開朗讀的作品也是日新月異。促使教會決定以權威選訂新約經書的理由是異端的威脅。公元二世紀有馬爾雄者,自己著作經書,在自己主持的教會舉行禮儀時,公開朗讀。理由似乎順情合理:如果保祿的作品可以公開朗讀,為什麼馬爾雄的作品就不可公開宣讀呢?教會認為馬爾雄的作品內容和傳統的基督信仰背道而馳。他認為猶太的舊約為惡神啟示。雅威是創造世界的黑暗之神,不是耶穌的天父。耶穌的天父是光明的善神,派遣耶穌降世,與惡神作戰。根據光明和黑暗,善神惡神對立的中心思想,他將舊約新約對立。自撰經書解釋耶穌,把自己的作品列為新約,在他屬下的教會公共朗讀。像他這樣的人,在其他地區和時代,也時有發現。如果任其自然,傳統的信仰就會完全混亂了。教會當局無法袖手旁觀,任其自然發展。尤有甚者,當時還有利用耶穌預許派遣聖神的話,肯定自己就是耶穌所預許的安慰之神,混亂視聽,無知的愚民不知所從。第四世紀後,教會認定這二十七個作品,做為教會公認的啟示聖經,代表自己的信仰。

以上的資料,我把它精簡了。我們可以認識到聖經和教會的關係。教會根據宗徒們傳授的信仰,鑑定了新約。教會有權威對經典作註釋。教會的權威是從宗徒經過授禮傳下來的。天主教徒應該同時讀聖經和聽從教會訓導。『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拒絕我的,就是拒絕那派遣我來的。』(路1016)耶穌說的你們當然是宗徒團體。

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講道,是否全部包括在四福音內呢?請讀宗徒大事錄二十章三十五節。保祿宗徒召厄弗所長老致詞中講了這麼一句〝要記住耶穌的話,他說過:「施比領受更為有福。」〞這句話在四福音中找不到,這一定是保祿從口傳的傳統得來的。若望福音的結語寫的更清楚:〝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來,我想所要寫的書連這個世界也容不下了。〞

我想用知識淵博,精通聖經那位回歸天主教的基督教神學教授的談話結束此文。

〝我問另一位神學家:「對你而言,什麼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礎?」

  他說:「當然是聖經。」

「那麼為何聖經的弟茂得前書第二章第十五節說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礎。」〞(註1

1:甜蜜的家─羅馬,第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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