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改神父再受迫害

方濟

一位家在中國沿海城市的神父,從一九五四年後期,被中共政府拘捕後判刑,遣送到中國西北部去勞改。他刑滿後仍被迫留在勞改場所,繼續監督勞動。一九八零年,中共為了挽救它國內嚴重的經濟危機,就對外開放。引進西方國家資本投資後,同時對國內人民的管制也稍鬆了些。這位神父在勞改營工作後,趁空餘時間,騎了自行車去訪問當地教友。但好景不長。他被公安人員發覺和跟蹤。在某大瞻禮日,神父先到離城較遠的教友村做完彌撒後,趕乘公車回城中的教友家準備做第二台彌撒。教友告訴神父,他家對面的空地上,有兩個便衣公安人員,兩天來一直守候在門外,神父便改裝換帽,從邊門離開回家。某星期日,神父騎自行車外出。路上想起自己忘記帶一樣東西,立刻轉頭騎車回家。而他後面的三輪摩托車上的兩個警察,也立刻調頭。神父遂知道自己不久將再次被捕入獄。終於在一九八一年十月間,神父再次被拘捕,關進拘留所監房,受調查審訊。

神父在拘留所感謝天主,使他一年來每天勞苦工作後,又得騎車外出做牧靈工作。而現在他能在監中稍休息一下了。他每天念玫瑰經祈禱度日。把自己的饅頭省下送給同監犯人。勸告他們切勿虐待新入監的犯人。中國西北諸省,由於都市嚴重缺水,犯人們更無水洗衣服,新來犯人往往衣服上長了許多蝨子,神父在犯人開飯,發放開水時,請求管伙食刑警多給一臉盆開水,為燙死新犯人衣上的許多蝨子。免得蝨子轉移到別的犯人身上。神父也安慰新來犯人,不必過分憂愁,耐心等法院判決後,可分配到勞改場所工作。神父所住的監房,受到看守所警務人員的注意。凡有年老或有病的新犯人,都被關進神父住的監房,免得病犯人受其它罪犯作弄,加重病情出狀況。

中共政府拘捕神父的主要依據,是懷疑神父暗中指使他沿海家鄉城市的教友們,一起公開舉行敬禮聖母的群眾行動。公安人員一再查問神父有關這事的來龍去脈。神父很坦率聲明自己離家鄉有幾千里,根本無法打電話,發電報或通信聯絡家鄉教友,組織起來,大膽舉行敬禮聖母的群眾行動。公安人員經過近兩年時間,到各地調查。發覺神父確實沒有指示家鄉教友舉行上萬人的敬禮聖母的群眾行動。但公安人員仍發現神父有其他罪行,將在法庭上起訴。在開庭前日,拘留所警察通知神父,次日要上法庭,得穿上較好衣服。神父沒有好衣服,只穿上比較整潔的衣服,登上公安局的吉普車去接受判決。神父在車上看到汽車直開到省政府。最後竟然被帶到省政府大禮堂內。神父進門一看,坐在旁聽座位上的,都是他過去照顧過的教友,近一百人。神父心中為之一楞。懇求恩主耶穌助佑,因為在福音經上主耶穌曾應允那些為了耶穌受迫害的人,主耶穌要親自幫助他們說什麼。

開庭前,公安人員宣佈旁聽人員不准拍照,不准用錄音機。法官一開始就指出神父曾在給教友信中寫說:耶穌說“你們放心吧,我已經戰勝這世界。”“曉明之星,為我等祈”的字句。法官認為神父在煽動教友行動對抗人民政府。“曉明之星”是神父在污蔑政府是黑暗統治;祈求聖母帶來光明。神父清楚說明“放心吧!我已戰勝了這世界。”是主耶穌在二千年前的話,那時共產黨根本還沒有存在。談不上推翻共產黨。“曉明之星”是聖母禱文中的一句話,絲毫沒有指共產黨政府是黑暗統治的含意。檢察官發言,同意法官的意見,神父有夢想推翻中共政府政權的企圖。中共為神父代請的律師也說神父的思想是反動的,但這兩句話至多表示被告人對中共政府有不滿的思想。此後法官宣佈法庭暫停。法官書記和檢察官退出法庭。二十分鐘後,再次開庭,法官宣佈神父有希望中共政府被推翻的言行,判處神父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府權利二年。法官問神父,“對自己言行承認有罪嗎?”神父回答“沒有罪。”法官再問他“對判刑六年服嗎?”神父答“不服。”法官最後問“要上訴嗎?”神父答“不上訴。”法官宣佈審判結束。神父被帶上手銬,送回拘留所,再次等待被送勞改場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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